商业银行根据贵局《关于开展《四川银行业2011年民生金融服务报告》编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行2011年民生金融服务情况报告如下:一、我行支持民生金融工作开展情况2011年,我行贯彻落实省银监局《关于切实做好民生领域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不忘地方银行的社会责任,始终把支持民生作为金融服务的重点,为全市民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支持灾后重建方面2011年我行积极按照上级机关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灾后金融支持政策措施,积极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支持。就我市纳溪区人民医院因灾造成其住院部损坏,向我行提出贷款2000万元重建的申请,我行派专人第一时间到该医院进行实地调查,为使纳溪人民能尽快拥有优良、舒适的就医环境,我行贯彻落实对灾区重建的各项优惠政策,简便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在信贷规模有限的情况下,优先为纳溪区人民医院解决了2000万元的贷款,受到了纳溪区人民的一致称赞。(二)服务“三农”方面作为地方性的商业银行,我行从成立起就在不断探索“三农”服务模式,深化“三农”服务内容,2011年更是加大对“三农”贷款的支持力度,截至年末,我行涉农贷款39户,贷款总额65380万元,比年初增加26749万元,增幅69.24%。其中,发放农民专合组织发展、农业产业基地建设、粮食生产流通、农业产业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37940万元。为切实帮助地方政府改善民生,解决农民实际困难,我行在多方调研,多次座谈、汇报的基础上反复研讨后创新研发开办了一项信贷业务新品种——“民生贷款—城镇居民养老贷款”。该贷款是专门针对“老被征地农民”农转非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一项解决民生问题的创新金融产品。该贷款品种政策限制多、贷款风险高、收益低、工作量大、难题多,我行始终秉承“关注民生、贴心市民”的服务宗旨,忠实履行我行对泸州人民、泸州经济的社会责任,义不容辞地为“被征地农民”提供贷款支持。为了真正实惠于民,产品投产后,我行龙马潭支行和纳溪支行针对此项业务的特殊性,在时间、地点、服务方式等很多方面进行特别服务,设置了“民生贷款”集中受理点;对行动不便的客户亲自上门服务;采取白天受理,晚上审批的工作流程等,在较短的时间内妥善解决了被征地农转非人员的生活保障问题,截止2011年12月末,本行已受理该贷款1644笔,金额2083.16万元,切实帮助地方政府解决了“急、难”问题,赢得了区政府、区财政局、区社保局和农民工的一致好评,为我市“三农”工作做出了地方银行应有的贡献。(三)服务微小企业方面2011年我行把拓展微小企业业务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业务,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始终贯彻执行“六项机制”,一是建立了利率风险定价机制,即在本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主要参考企业的信用状况、资产负债比率、贷款期限、贷款担保方式、银企合作关系、不同行业等因素,对不同借款人实行差别利率管理。同时,将差别利率的权限授权给各级利率有权签批人,在风险发生变化时,灵活地进行利率调整。二是建立独立核算机制,在信息系统中实现小企业贷款信息的独立化,实现小企业贷款户数、余额、利息收入等的专项查询。三是建立高效的贷款审批机制,将小企业贷款审批权限下放支行,增加支行的审批贷款金额,以缩短小企业贷款审批流程。四是建立小企业贷款激励约束机制,在现行绩效考核指标中单独设置小企业贷款的考核指标,下达小微贷款达标任务,以突出对小企业授信业务的正向激励。五是建立专业化人员培训机制,把事业心、专业知识、经验和潜力作为选拔人员的主要标准,据此来不断挖掘人才,并通过以老带新、定期举办系列业务培训、聘请外部专业培训公司进行理论与案例相结合的专项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一支贴近小企业客户及市场,创新意识好、开拓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小企业信贷专业队伍。六是建立小企业贷款违约信息通报机制,充分利用征信系统、银监会、银行业协会等社会公共资源,及时向全行通报小企业客户违约信息,定期或不定期向省、市银监局报告。除了不断完善和简化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及流程,为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