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检查方法本章主要介绍企业所得税的一般规定、收入总额、扣除项目、资产税务处理、税收优惠及应纳税额的政策依据、常见涉税问题及其主要检查方法,重点内容包括收入总额和扣除项目的检查,难点是扣除项目的检查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的一般规定一、纳税人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2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本法所称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本法所称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3
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4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所称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账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条)5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三款所称机构、场地,是指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包括: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提供劳务的场所;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二、扣缴义务人1
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