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流程说明一、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负责实施的行政职权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岗位责任,细化了执法程序。二、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涉及的行政权力,依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青政办[2009]141号)为准。三、执法依据中的法律法规规章出现立、改、废情况的,以立法机关公布的最新规范为准。四、本机关涉及的行政权力,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外,都在本工作流程内公开。目录第一部分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责………………………………1第二部分行政职权首页………………………………………5第三部分行政职权目录………………………………………6第四部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24第一部分基本情况和主要职责一、基本情况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省政府组成部门,是综合研究拟订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机构设置内设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政策法规处)、固定资产投资处、利用外资处(财经贸易处)、地区经济处(西部开发处)、农村牧区经济处、能源局、基础产业处、省民航建设协调办公室产业协调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高技术产业处、社会发展处(就业和收入分配处)、价格处(收费管理处)价格监测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处、离退休干部处项目稽查办公室、成本调查监审处、对口支援处、省生态保护和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属单位省粮食局、省价格监督检查局、省工程咨询中心、省信息中心、省经济研究院、省价格认证局、省农村产业服务中心、省发改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省发展投资中心、省代建项目办公室、省成套招标中心、省发改委培训中心。二、主要职责-1-(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二)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负责经济运行监测和经济发展趋势预测、预警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发布经济信息;编制利用外资计划,监测分析利用外资趋势;参与拟订全省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分析经济体制改革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四)承担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省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全省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2-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五)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农牧区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开发利用及重大项目建设建议;组织协调三江源生态建设与保护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战略、规划,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铁路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相关问题。(六)承担组织编制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和西部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