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编号FNE1502共8页第1页会计事务处理规定(B)一、会计事务范围及执行第一条本公司普通会计之事务,除法令或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办理
第二条一般会计事务包括下列各项
1、原始凭证之核签
2、记账凭证之编制
3、会计簿记之登记,查对及清理
4、会计报告之编送分析及解释
5、各部盈亏之计算及内部之稽核
6、总分公司会计之处理
7、会计人员之交代
8、会计档案之事理保管
9、其他有关之会计事务
第三条会计事务之处理程序,应依会计法之规定,根据合法之原始凭证,造具记账凭证
根据记账凭证,登录会计簿记,根据会计簿记,编制会计报告
并依法为之递送,但原始凭证之格式及其所记载之事项具备记账凭证之条件者,可以代替为记账凭证
第四条有关特殊会计事项,依本规定处理有困难时,可以参酌现行法令及一般会计法则稍加变通
第五条本公司所附属单位,其总分会计之处理另依规定办理处理
第六条原始凭证关系现金、票据、证券出纳者,非经主办会计人员签名盖章,不得作为出纳执行
第七条主办会计人员于核对账目时,对于现金、票据、证券及其他各项财务,得随时呈报各有关主管,派员盘点
第八条会计事务之处理发生错误时,应于错误发现时,随即更正并盖章
第七条会计事务使用电脑处理者,有关各项规定可另行决定
二、会计凭证处理第十条凡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及其经过之文书单据,并且可以据此编制记账凭证者,无论自外界取得或自制,均为原始凭证,其经法令规定应具某种条件者,应依其规定
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编号FNE1502共8页第2页会计事务处理规定(B)第十一条原始凭证依法令规定须具备下列之条件,缺一即不生效力(一)依照法律习惯应有主要书据或形式(如发据人印章、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