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水县卫生局关于片马镇中心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的公示根据云南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有关规定,为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社会效益原则
突出卫生院的公益性,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考核方式和综合评价、合理量化的考核办法,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为考核重点,促进卫生院全面履行职责
(二)坚持绩效分配原则
考核结果与卫生院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收入待遇相结合,建立良好的政府投入补偿机制,岗位竞争、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奖优罚劣、优质多酬的分配机制和社会监督、民主评议机制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根据上江乡卫生院现有的人力、物力实际,宽严适度,易于操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降低群众医疗负担,保持基层卫生院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
二、考核内容上江乡中心卫生院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
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为70%
基础性绩效工资项目和标准由县人事、财政部门按规定确定,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在绩效工资中所占比重为30%,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和标准及发放,由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案,经主管局审核报人事部门审批后年底考核后再进行分配和发放
适当拉开收入水平
根据县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各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情况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对贡献大、技术要求高、风险高、社会效益好的岗位应确定较高的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的档次,打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