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团委,各高校团委:为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服务民生、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弘扬创业精神,树立一批高校毕业生创业典型,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乐于创业、敢于创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决定联合举办“励志青春·创造未来”2011年四川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赛时间2011年9月-11月二、大赛机构主办: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协办:四川电视台、四川在线、新浪微博成立大赛组委会,由主办单位领导担任组委会相关职务,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团省委学校部
组委会办公室组建大赛评委会,由评委会负责大赛评审工作
三、大赛步骤1、准备阶段(9月)各地积极做好大赛宣传工作,运用各级电视、媒体报刊,特别是运用网络新媒体进行宣传,广泛动员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参加本次大赛;各地、各高校要选拔重点项目参加本次大赛,并为重点项目提供赛前相关辅导和培训
2、报名阶段(9月-10月)报名资格:创业项目成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记录;创业项目在四川省行政区划内;创业项目负责人为2006年及以后毕业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或在校创业大学生
本次大赛报名地点设在高校、区县团委,在校创业大学生通过高校团委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区县团委报名,创业项目团队(负责人)向高校、区县团委提交纸质版、电子版项目申报表和项目书
高校、区县团委对项目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报送至市(州)团委,市(州)团委审核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3、比赛阶段(10月-11月)通过市(州)团委资格审查的创业项目进入大赛初赛,通过大赛评审委员会书面评审,选拔50个创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