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2页供应商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受控状态:受控号:持有者:发放日期:2004年1月14日编制/日期:郭元鲍思语2004
05审核/日期:高立新查精学2004
05第2页共12页第1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批准/日期:李立忠2004
07周必仁2004
121、目的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为质量提升、供货稳定、新产品开发迅速、充分和配套体系优化提供基础和依据,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适用于所有已在进行产品开发和批量供货的非进口零部件供应商
3、定义和术语3.1有条件供货:即暂时供货,视零部件重要程度和风险大小,有条件供货的零部件价格要下浮5%~15%,整改周期短的件在1个月内、周期长的在3个月内未完成整改的,供货价格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下浮10%
3.2客户意识培训班:当单项扣分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达到一定值时,由采购部组织供应商主管总经理、部门负责人及工程师参加培训会议,重点学习奇瑞公司的各种系统要求,讨论如何避免后果的进一步恶化,针对问题和风险认真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落实整改
3.3暂停采购与配送:在零部件质量问题原因未查明前、及单项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瑕疵零部件所采取的临时停止采购和上线使用的行为
至问题查明或整改措施已落实时,可取消暂停的状态
3.4零部件停用:当零部件发生重大、严重批量性质量问题或一定时期内累积扣分超过一定值时,对供应商相应零部件采取停止采购和使用
零部件停用3~6个月后,才可以考虑恢复供货,恢复供货的程序见奇瑞公司《汽车零部件材料配套采购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规定
3.5一般性质量问题: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