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体制的改进与环境规则的修改兼评各国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与卫生措施关键词:多边体制环境与卫生措施自由贸易非歧视原则内容提要:近年遍地开花的双边或区域贸易协定的优惠政策,对WTO多边贸易体制及其核心原则——最惠国待遇形成了挑战;各成员方与贸易有关的环境与卫生措施,更对WTO宗旨的自由贸易构成了障碍
本文联系各国与贸易有关的环境壁垒与卫生措施,在分析当今环境问题及其对贸易影响态势,WTO环境规则被误解误用有关问题的基础上,对WTO体制的改进及环境规则的修改予以探讨
WTO环境卫生规则与自由贸易在实践中的不协调,已经成为影响多边贸易体制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原本十分重视处理环境问题的多哈回合[1],在香港部长会议上最终还是没有完成预定议程
WTO总干事顾问委员会的报告《WTO的未来》更仅以第30—32段及第153段寥寥数百文字[2]的篇幅简略带过,似乎令人有道不明、理还乱的感觉
笔者以为,环境卫生与贸易的关系及其协调,是当今世界经济无法回避的主题,WTO体制的改进与环境卫生规则的修改应当早日提上议事日程
一、当今环境问题及其对贸易影响的态势贸易的发展、资源的开发、全球性的环境恶化与资源短缺,引起WTO各成员的高度重视并促使国际贸易向绿色贸易的方向发展
在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一揽子文件中,《WTO协定》的序言强调对世界资源的最佳利用
把“保护和维护环境”提高到“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并且与WTO“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大幅稳定增长以及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和贸易”目标并列,明确要“加强为此采取的措施”
《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定》(下简称SPS)甚至在序言开宗明义“重申不应阻止各成员为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而采取或实施必需的措施”
在第2条“基本权利和义务”强调“各成员有权采取保护人类、动物或植物的生命或健康所必需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