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培训讲义一、有关企业所得税法出台情况简介1991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从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1993年12月,国务院将《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集体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私营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整合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自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从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来看,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外国投资者来中国投资制定单独的企业所得税法,对于我国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扩大出口、增加税收、推动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但是,两法并存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1、税基不统一我国原外资税法原则上允许外资企业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据实扣除,对内资企业却限制扣除,不利于内资企业进行成本费用的补偿
2、税率不统一根据全国企业所得税税源调查资料测算,2005年内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24
53%,外资企业平均实际税负为14
89%,内资企业高出外资企业近10个百分点,说明我国内外资企业面临着一个严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
3、优惠政策不统一在税收优惠方面,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享受的面更广,数额更大,从而实际税负更轻
4、税制不统一,导致了税收征管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5、“两法并存”导致一些通过“假合资”、“返程投资”等方式骗取税收优惠的问题屡屡发生,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流失
6、“两法并存”在对税收征管效率造成损害的同时,也影响了市场机制的健康运行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十六届三中全会确立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管理”的税制改革原则和方向1、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以主席令第63号发布,标志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最终统一
(2826票赞成、22票反对、35票弃权)2、200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