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号:W-7.1.2-1-2014-0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2014年3月24日发布2014年4月1日实施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系统发布第1页共2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5页审批单审核单位审核人财务管理系统杨富俊郝利军蒯育龙批准单位批准人财务管理系统吴景水第2页共25页第1页共2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5页目录前言..................................................41原则方面的一般规定.................................52集团公司业务规范...................................83印花税的纳税申报..................................214考核标准..........................................22第3页共25页第2页共2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25页前言本文件的目的是为指导集团公司印花税的日常核算和缴纳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现行有关税收法规,结合我集团公司实际业务制定本制度。本文件替代编号为:Q/MN-JT/GL13.3-16-2010-1、实施日期为:2010年12月6日的《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本文件与原文件相比,主要变化点在于按最新法律、法规条文更新,修改了核定征收方式下印花税税基的确定。本文件由财务管理系统税务中心提出,由财务管理系统归口管理,适用于集团各系统。本文件的主要起草人:刘瑞峰、杨富俊、郝利军。本文件主要起草单位:财务管理系统税务中心。本文件为第3次发布。本文件所替代的文件历次发布情况为:第4页共25页第3页共2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25页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实施日期更改内容1Q/MN-JT/GL13.3-16-2010-02010年1月1日法律、法规条文更新2Q/MN-JT/GL13.3-16-2010-12010年12月6日法律、法规条文更新表1:文件历次更改信息蒙牛集团印花税管理制度1原则方面的一般规定1.1纳税义务及纳税义务人印花税的特点是兼有凭证税和行为税性质,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应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及许可证照、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依据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第5页共25页第4页共2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5页共25页1.2计税依据及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文件(88)财税字第255号),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应纳税凭证所载金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人应按照凭证书立当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应纳税额。依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第025号):(1)对于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的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第6页共25页第5页共2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6页共25页(2)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对已履行并贴花的合同,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