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总部保密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有关部门会审公司分管领导会签和总经理批准,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〇1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明确管理责任及应急处理,细化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国铝业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中国铝业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有关文件精神,对公司2010年发布的《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再修订完善,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山西华圣铝业有限公司各部门、二级单位。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的开发、使用、转让和保护,按照分级管理,统一对外,保护与利用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第四条商业秘密管理是各职能部门、业务板块的共同职责。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是商业秘密管理第一责任主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和责任。第五条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所称的各部门、各单位是指公司各负有专门管理职责的部门(中心)、负有生产责任的二级单位。所称的专业管理部门是指根据岗位职责负有对专门性商业秘密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所称的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是指根据岗位职责及公司安排因直接负责或2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而产生商业秘密的机构。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是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全公司所有商业秘密的管理及保护工作。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设在总经理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二)落实国资委、中铝总部有关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三)组织起草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有关管理制度;(四)组织制定公司的商业秘密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推进实施;(五)组织审批公司核心商业秘密;(六)管理公司商业秘密许可使用;(七)指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单位的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商业秘密纠纷;(八)公司核心商业秘密文件的归档管理;(九)组织落实对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商业秘密管理3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十)牵头组织商业秘密工作的奖励和表彰;(十一)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培训。第八条技术质量信息中心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中专有技术的管理,其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专有技术以及计算机软件管理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单位的专有技术的管理工作;(三)对科研成果、专有技术是否采取保密措施、保密等级、采取何种保密措施配合保密办公室进行审核;(四)对科研成果、专有技术参加展览、交流等进行初审;(五)负责公司各部门、单位其他重大专有技术的管理指导工作;(六)组织实施计算机软件的使用许可、转让及引进;(七)计算机软件台账及资料管理;(八)完善制定重要计算机软件保护的制度、措施和技术规程;(九)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单位的计算机软件管理工作;(十)维护公司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安全,防止黑客攻击;(十一)负责公司各单位、部门其他重大计算机软件4管理事务。第九条各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应根据岗位管理职责建立健全管理职责范围的商业秘密管理的制度、管理流程,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或确定专职、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商业秘密的管理。第三章产生与范围界定第十条公司的生产经营、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战略规划、投融资事项、兼并重组、采购销售、招投标、财务管理、价格制定及调整、审计监察、重大诉讼、维稳工作等重要信息均为公司商业秘密。产生商业秘密的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第十一条公司商业秘密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