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人大监督履行环保职责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的召开,为落实史上最严新《环保法》、推进全区环境质量改善创造了有力条件
作为环境保护职能部门,我们要积极贯彻落实全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的领导下,主动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实实在在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切实实改善环境质量
一、提高思想认识,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
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不断完善环保宏观工作部署、健全工作制度;有利于广泛听取社情民意,确保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我们必须不断强化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树立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坚决维护人大权威
二、围绕环保主业,强化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措施
主动沟通联系
通过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执法检查、人大代表视察、开展座谈、组织调研、征求意见等途径加强与人大代表的交流,使人大代表更加深入直观地了解环境保护工作,及时掌握环保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更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主动定期报告
按照规定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地向人大报告环保工作,做到全面工作定期汇报,重要工作及时汇报,重要会议、重大事项事先报告
对重特大案件办理、环境执法大检查、重要人事任免事项等主动以专题的形式向人大汇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
认真办理提案
对关系****区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环境热点、难点、重点建议提案,组织分管局长、承办科室主要负责人和代表委员到现场调研,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及时办理、认真执行,做到事事有反馈、件件有落实,真正让人大代表满意、群众满意
三、落实环保责任,增强接受人大监督效果
主动接受人大对环保工作的检查,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的视察、检查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做好第1页共2页汇报,同时,更重要的是把环保工作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