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队员管理,提高服务效率,保障服务质量,有利于工作开展,特制订此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志愿者队伍
第二章志愿者权利及义务第三条志愿者权利(一)享有参加志愿者队基本志愿服务工作及接受相关志愿培训的权利;(二)有权对志愿者队或各相关部门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建议,实行监督;〔三〕有权优先参加本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四)有权提出困难和问题,寻求总队给与帮助解决;(五)有权获得志愿者队队内的荣誉和奖励;(六)有权申请退队,队员提出退队申请,经上级同意后方可退队
第四条志愿者基本义务:〔一〕志愿者成员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严于律己,遵守社会公德,言行符合山东管理学院学生形象,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文明使用图书馆,不得利用志愿者队队员的身份做出有损志愿者队或图书馆荣誉的行为;
〔二〕自觉遵守山东管理学院及山东管理学院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本章程的各项原则,自觉维护共青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和图书馆以及学校的形象,维护志愿者队的合法权益;〔三〕服从领导,服从学校、图书馆的指导,参加志愿者队组织的各项活动,参与图书馆建设与管理,积极主动地学习图书馆业务,对图书馆工作给予支持和帮助;(四)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关心图书馆,关心读者;〔五〕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发扬团结协作和吃苦奉献精神,按时段准时到图书馆工作,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按质按量完成指定的工作任务和项目
未经准假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确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服务岗位的,须经批准;〔六〕按时参加例会,并积极参与发言与讨论,积极参加、策划以及组织图书馆和志愿者队的各种活动;(七)关心队伍工作,主动向组织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八)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九)志愿者不得在未经领导同意的情况下以志愿者队伍的名义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