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
1目的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及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使应急救援工作安全、有序、科学、高效地实施,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以控制事故、减少损失为目标,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贯彻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应急救援工作应响应及时、措施果断、规范有序、配合协调、运转高效
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汕头市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办法》;《汕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汕头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一次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受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凡属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当使用单位自行施救能力不足或受挫,灾情有扩展趋势,已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急需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增援的情况下,适用本预案
2组织体系及职责2
1组织领导机构为加强我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汕头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全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