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汕尾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12月29日第一次教代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职工考勤及休假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教学与管理秩序,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6]18号文)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年休假等有关假期待遇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6]19号文)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含聘用人员)
第二章出勤管理第三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的不同,对全院教职工实行不同的考勤管理制度
专任教师在服从教学计划安排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不实行坐班制;行政处室、教学及教辅单位专兼职行政管理人员、服务人员一律实行坐班制
第四条全体教职工应服从学院、部门工作安排及紧急任务工作安排,准时参加各项活动
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第五条要求坐班的教职工应自觉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第六条各部门应每天安排好值班人员并实行签到制度,做好考勤登记、管理工作
第七条行政后勤部门行政人员寒暑假期间应承担学院安排值班任务,工勤人员寒暑假期间除学院安排相应休息时间外应照常上班
寒暑假期间值班、上班人员出勤管理按本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本院教职工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一)缺勤且未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又无正当理由补假的;(二)经查明请假理由不真实,弄虚作假的;(三)请假未经批准擅自缺勤的;(四)请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虽申请续假但未获批准而擅自超假的;(五)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拒不到岗的
第九条旷工教职工,按下列规定处理:(一)旷工一周以内(含一周)按学院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