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档案及机要物品的管理,保证公司档案资料及机要物品的安全完整,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业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是指本公司在各项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资料的总和,是反映公司在各个历史时期各项工作活动的真实记录,起着原始凭证的作用,是查考公司工作,研究公司历史的重要依据,各部门必须加强档案工作的管理,按照规定、要求和严格保管的原则,对档案实行科学管理,方便使用,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第三条机要是指明确与公司财产、物品安全与完整密切相关的物件和附件,如:印鉴电脑软件、办公室钥匙、汽车钥匙、汽车防盗锁匙、仓库钥匙等
第二章档案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室,在公司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执行公司的保密制度,直接对董事长负责,独立履行机要和档案管理职能,保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对各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类不同载体的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管、保护、保密,并做到方便、快捷、准确地提供利用
第五条档案室设管理员1名,全面负责档案室的日常工作,检查和指导各部门的档案工作,并指导公司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具体人选由董事长确定
第六条档案室设助理档案管理员1名
助理档案管理员在管理员的领导下,具体从事机要与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须指定兼职文件资料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移交工作
各部门负责人是应移交档案资料的第一责任人,直接对本部门档案资料遗失、泄密承担责任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要由思想好、作风正派、热爱档案工作、责任心强、积极学习档案管理的技术和技巧的人员来担当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与完整,遇事及时汇报,如因工作失职,造成档案泄密和遗失的将追究其责任,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公司档案室属公司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员、非工作需要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