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应急预案1总则1
1编制目的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政策,为保证公司、社会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在事故、事件发生时,能迅速做出响应,及时有效的处理因各种原因而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的减少对人身伤害的程度或降低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2编制依据下列文件中的条文通过在本文引用而成为本预案的条文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预案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关于规范重大危险源监督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协调字〔2005〕125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安办〔2012〕41号)1
2有关技术规范《剧毒化学品目录》(2012年版)《危险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03《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AQ/T90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