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环境保护局办事指南(公示文本)【此文本放置于办公场所或局网站供来本局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等事项人员咨询使用】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二0一0年六月行政许可事项(4项)楚雄州环境保护局行政许可事项公示表(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名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许可依据1、《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2、《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至二十二条;3、《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三十四条;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第七至十二条;5、《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05号)第三、四、六、八条
许可条件1、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结论为项目建设在环境上可行;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结论为项目建设在环境上可行
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1、建设单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一式2份
3、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预审意见文件1份(有行业主管部门)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估意见文件1份
5、专家书面意见
6、公众意见或听证会记录
7、建设单位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2份
(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1、建设单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1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一式2份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意见文件1份
4、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预审意见文件1份(有行业主管部门)
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登记表2份
(三)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一式2份
受理方式书面受理办理程序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证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单位委托有关专家对环境影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