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8页检察学的发展历史、研究现状与前瞻检察学是研究检察制度和检察活动及其规律的科学
研究检察制度的概念、类型、起源、本质、作用和前途,探索检察制度发展演变的规律和检察活动的规律性是检察学研究的主要任务
随着检察制度的建立、发展和检察活动的开展,人们对检察制度和检察活动的认识、研究逐步深入,形成了一定的理性思考和前瞻性主张
检察学的发展历史,就是关于检察制度、检察活动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学说史
一、西方检察制度诞生与检察学发展历史(一)西方检察制度起源
西方检察制度发端于中世纪欧洲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产生检察制度的国家之一
早在公元12世纪初,法国就出现了类似检察官的“国王代理人”
从腓力四世开始,随着王权之扩张,国王代理人的工作也扩张到检举、追诉有害于社会安宁之所有犯罪
由此,腓力四世时的国王代理人被认为是现代意义检察官的开端
15世纪,法兰西国家的国王代理人的职权范围由追诉权扩张到对判决的执行以及对裁判官的监督
1498年路易十二确立纠问式诉讼制度时,国王代理人的权限包括检举、诉追犯罪;对民众受理告诉、告发;侦查犯罪;向法院请求处罚罪犯;执行部分刑罚;以公益代表人的资格出席民事法庭以及监督司法行政事务等,并且官署附设于法院,成为检察机关的前身
1670年路易十四关于刑事法律的敕令规定:在最高审判机关中设检察官,称总检察官
在各级审判机关中设一定数量的检察官和辅助检察官,对刑事案件行使侦查起诉权
法国检察制度得到进一步确立
[1]作为奉行普通法、衡平法传统的国家,英国检察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具有自己的特点
1243年英国开始有国王代理人,代理起诉涉及君主的诉讼案件
1461年,在对新任国王代理人约翰
赫伯特的任命特许状中,将其称为英格兰总检察长
这是英国检察官制度的雏形阶段
[2](二)西方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