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惠民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依据“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及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全县拟招录144人,其中县直学校63人,乡镇学校81人
1、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普通学科教师139人报考岗位学段学科合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信息技术政治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学前教育高中段县直2932433233141初中小学县直初中175531111乡镇初中2024631121县直小学9711乡镇小学50139161623学前县直学校33教育乡镇学校1111合计13930212984233266641142、职业教育专业师资5人,详见《惠民县2011年公开招聘职业学校教师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1、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乱纪行为
2、具有滨州户籍(县直高中岗位为山东户籍),未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国家统招211工程高等院校的全日制非师类直本及以上学历可以报考高中岗位的相近学科);具有惠民县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科(包括3+2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往届毕业生;我县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组织部门选派的到村任职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且为师范类毕业生
年龄在30岁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原由人事、计委分配到乡镇工作的非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现在惠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五年以上,并取得教师资格者,可报考乡镇小学相近学科,报名时需提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及所在乡镇教委开具的任教情况证明(由乡镇教委、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注明任教工作简历),年龄不超过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