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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员征集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商务部、财政部下发《关于推进家政服务网络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149号)的通知精神,促进我市家庭服务业的发展,经有关单位联合倡议,由中山市经济贸易局牵头,组织筹建中山市家庭服务行业协会
成立中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对于规范我市家庭服务市场运作,提升我市家庭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中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已于2010年3月9日报经中山市民政局批复同意筹备,并且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筹备会,向全市家庭服务企业广泛征集,有关事项如下:一、遵守本协会章程,按规定交纳会费,履行会员义务均可申请为本协会会员
二、协会会员享受的优惠和权利:1、凡加入协会会员,可第一时间获得政府的相关支持政策信息,同时协会也会协助家庭服务企业获得政府各项支持,以便会员抓住商机做大做强
2、凡加入中山市家庭服务业协会会员,即可以同步成为“中山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加盟企业,有优先从中山市家政服务网络中心获得业务订单(订单接收量不少于50次/年)(价值500元以上)及网络宣传(价值500元以上)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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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协会会员享受在中山生活百事通黄页(发行量2万本)提供的豪华信息窗广告(价值338元)
4、加入协会,会员利益可以得到维护
当会员的合法权益受损时,协会可以代表会员与有关方面进行协调沟通,促使其纠正对会员的不当管理、处罚与侵权行为
5、加入协会,协会可以协调会员与政府之间、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调解处理矛盾
6、加入协会,有助于促进会员广泛联系,合作与交流,资源共享,促进会员经营能力的提升,促进会员事业蒸蒸日上
7、有免费参加协会组织的职业道德、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能等方面培训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