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药品及卫生材料采购制度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规药品、医疗器械及耗材及其他物资的采购程序,加强药品招标采购工作,切实提高药品及卫生材料管理水平,建立公开、公正、公平、透明、规的采购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药品采购制度一、药品采购员在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作,其它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库由专人管理,应设置药品保管及药品采购人员负责药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工作
库房保管采购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识,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
三、采购药品必须向证照齐全的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选择药品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药品采购员必须将供货单位的证照复印件存档备查
四、凡列入广西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药品,药品采购员必须100%在广西省招投标网上平台进行采购,具体选用的品种由院药事委员会决定
五、采购药品要根据临床所需,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用药量制定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交分管院长初审,然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同意并签字同意后方能进行采购
新品种必须由所用临床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药品采购员,药品采购员再交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采购
六、采购进口药品时,必须向供货单位索取《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
a并加盖供货单位的印章,采购特殊管理的药品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七、在采购活动中,应坚持优质、价廉的原则,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非药保健品及无批准文号、无厂牌、无注册商标的药品进入医院
八、采购药品必须执行质量验收制度
如发现采购药品有质量问题要拒绝入库,对于药品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
九、库房购进调出药品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如实反映药品进出情况,严禁弄虚作假
十、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严格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分离制度
药品采购员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