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群防联网报警中心合伙协议书甲方: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身份证号:为共同发展陕西省保安业务,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应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全体出资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二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相违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出资目的:为在陕西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业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决定在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下属部门:蓝剑群防联网报警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中心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出资,甲方占40%股份,乙方占60%股份
中心成立后,由乙方经营管理;第四条经营范围及方式: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群防联网报警中心的经营范围为:“在陕西省范围内开展甲方经营资质内的治安巡逻、监控、技防区域秩序
”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群防联网报警中心成立后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对西安蓝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群防联网报警中心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承担风险、共负盈亏
第五条甲方负责提供成立联网报警中心所需的保安公司的各项手续,负责中心成立后政府机关的协调工作
第六条甲方权利责任:1、甲方保证其营业范围及相应资质合法有效且保证在甲、乙双方经营期间保持合法有效;2、经营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销群防联网报警中心
3、甲方任命乙方为西安蓝剑群防联网报警中心负责人
4、对乙方的财务进行监督
第七条乙方权利责任:1、乙方负责对中心接洽的业务进行工程设计、设备采购、设备安装、施工;同时负责客户的售后服务及全程技术支持
2、乙方负责业务费用的收取及中心的日常运作管理,独立处理中心事务;3、乙方必须及时报告甲方业务发展情况,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