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制度学习记录培训时间:2018-2-8培训地点:检验科办公室主讲人:培训对象:检验科全体人员培训主题:核心制度——新技术与新项目准入制度培训内容:新技术与新项目准入制度一、定义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技术、新项目,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项目
二、管理原则1、遵循科学、安全、先进、合法以及符合社会伦理规范要求和医院的实际情况的原则
2、实行项目制管理
3、科教办负责临床新技术的申报受理、审批等组织管理工作
4、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是本院医疗技术评价机构
三、新技术、新项目的分级1、对新技术、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2、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评审,业务副院长审批
3、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评审,业务副院长审批
4、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评审,院务会议审批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的必备条件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3、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4、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