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龙宝煤矿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及提取使用制度2019年度安全费用投入保障及提取使用制度一、投入保障制度1、为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矿区建设,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矿属各单位、部门
3、本制度以“安全第一”、“及时保障”为指导思想,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为原则,积极主动地引导矿井的安全投入保障工作的展开
4、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矿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和煤矿维简费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
5、按照矿“安全费用管理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资金渠道,即每月在成本中按原煤实际产量提取安全费用;安全投入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6、安全投入资金保障范围:(1)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
(3)安全奖励
(4)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办法
(5)抢险救灾
(6)其他与矿井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7、矿经理,总管是安全投入保障的责任者,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8、矿安全投入程序:矿安全投入的项目经主管人员编制投入的材料、设备等项目投入预算(或计划)经矿长签字后报矿经理安排物资采购人员和财务部门给予落实不得推诿,拖延
9、矿财务部门必须建立专门的安全投入专用帐户,保证安全投入资金,不得占用、挪用
10、安全投入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按要求提供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有关财务资料
11、考核奖惩:落实安全投入保障工作奖惩制度,对安全投入保障工作每年考评一次,对认识到位、责任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未因安全投入保障工作发生安全事故者,给予表彰和适当和奖励;对违反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发生事故者,根据事故损失大小,处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