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y过程性评测1判断题:20道,每道2分,总分401
我国颁布《仲裁法》以来,仲裁的性质已由民间性向行政性过渡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主要的基本原则有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遵守国际惯例原则、符合法律规定原则
仲裁中回避的方式有: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
仲裁委员会性质上应为民间性组织,它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仲裁法》于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仲裁一般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
早在公元前6世纪的时候,古希腊、古罗马就开始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城邦国家之间的纠纷
经济合同仲裁是国内仲裁制度中最主要的部分,也是其中历史最长、制度最完善的一项制度
我国《仲裁法》适用于婚姻、继承纠纷
作为一个对外开放的国家,我国存在着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制度,但立法和实践表明,我国现存在临时仲裁错
最早建立国际商事仲裁制度是从建立区域性国际公约开始的
独立仲裁原则是仲裁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仲裁制度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石
《仲裁法》规定: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层层设立
依仲裁法我国仲裁员的选定采用聘任制
我国《仲裁法》适用于劳动争议和行政纠纷
我国的仲裁法指的是广义的仲裁法
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时的回避,自行决定
劳动争议仲裁是国内仲裁制度中最主要的部分,也是其中历史最长、制度最完善的一项制度
仲裁协议是整个仲裁程序开始和进行的基础
设立仲裁委员会,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行政部门登记
仲裁法的基本制度有协议仲裁制度、或裁或审制度、一裁终审制度、回避制度、不公开审理制度、开庭审理与书面审理相结合的制度
1912年,国民政府颁布的《商事公断处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