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XX年工作要点20XX年,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五、六次全会精神,聚焦临沧实现跨越发展、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立足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围绕临沧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三化”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深化临沧对缅开放,强化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能,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立良法、促善治,强监督、惠民生,补短板、强弱项,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边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新的贡献。全年初步计划,召开1次人代会会议、6次常委会会议,制定地方性法规1部,组织开展13次调研、1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2次河长制督察、3项满意度测评、1次代表视察和相关代表工作,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就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政治建设、地方立法、依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代表工作、常委会自身建设等开展以下12个方面工作,认真完成好市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一、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健全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突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及时跟进学,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第1页共5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学习总书记、遵从总书记、爱戴总书记”上再进一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加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自信,坚决扛实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职责使命。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全过程,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要会议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健康发展。二、突出地方特色,提高地方立法质量(二)抓好年度立法工作。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对地方立法工作主导作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地方立法工作,依法做好立法工作,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严格按照《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要求,根据《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规划》《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XX年度立法计划》,完成《临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制定,修改《临沧市南汀河保护管理条例》,组织开展南滚河自然保护区立法可行性调研。指导耿马、沧源、双江三个自治县完成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组织全市地方立法业务培训。(三)抓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三、依法开展监督,增强监督实效围绕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围绕中心大局,对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依照法定职责、限于法定范围、遵守法定程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强化调查研究,推动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访缅成果,深化临沧对缅开放,推进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建设等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动解第2页共5页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增强监督实效。(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