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环境治理指导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东大门“绿、美、亮、净”形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开展路、路和顺凤路两侧区域环境整治,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整治范围及重点本次整治的范围是路(段)、路和顺凤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露天废品收购站、矿山企业、空心砖加工点、生活垃圾、洗(选)矿堆放点等影响道路环境的各类堆场加工作坊等
二、整治目标及要求(一)工业企业环境整治1
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企业一律取缔
对环保审批手续和污染防治设施不齐全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限期完善相关手续,健全污染防治设施,逾期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单位责令停产,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依法实施关闭
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改用清洁能源或深化污染治理,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
(二)卫生环境整治沿线、沿河、沿渠无倾倒垃圾现象,沿线村庄有环境卫生保洁员、有垃圾收集池、有垃圾处置场所等
(三)乱堆乱放整治清除公路两侧所有矿石堆、建筑垃圾及堆积物,确保无乱堆乱放现象
(四)经营场所整治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所有工业企业、空心砖加工点、废品收购点、木材加工场、石碑加工作坊等经营场所应按照要求分别予以搬迁、取缔
三、整治进度(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6日shy;—3月15日)1
成立县路路顺凤路两侧区域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路路顺凤路两侧区第1页共3页域环境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及整治要求,确定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6日—4月20日)1
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采取拉网式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分类整治,每周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整治进展情况
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两次现场督查会议,对成员单位工作开展及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进展缓慢和工作不力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
定期不定期召开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