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助困扶残实施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市2012年20项为民办实事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南府办〔2012〕47号)文件精神,市继续将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并将2700名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重度残疾人员提供托养服务列为201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
为确保我XX县区负责项目的顺利推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为目标,以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需求、完善托养服务功能、提高托养服务水平为重点,坚持政府投入为主、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建立完善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邻里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改善处于就业年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健康状况;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因地制宜地推动任务目标和政策措施的落实;重在建设,强化服务,注重发挥受助家庭的示范幅射作用;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缓解当前托养服务供需矛盾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健全制度,严格管理,确保项目实施公开、公平,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三、任务目标2012年,我XX县区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为80名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和重度残疾人员开展居家托养服务
其中:良庆镇10人,那马镇10人,大塘镇16人,那陈镇18人,南晓镇16人,大沙田街道10人
四、资助标准和资金筹措(一)资助范围
享受低保、无业、二级及以上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家庭
(二)资助标准
按照市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对残疾人的资助标准是每人3000元,其中50%(1500元)用于补贴残疾人员生活费用;13%(390元)用于残疾人康复训练、技能第1页共3页培训、无障碍环境、生活等服务设施设备;12%(360元)用于社会服务;5%(150元)用于培训项目管理和服务人员;20%(600元)用于本辖区集中托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