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噪声综治方案为有效防治城市噪声污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确保各类噪声排放达到国家标准,使XX县区声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现就开展城市噪声综合整治工作制度如下方案:一、整治内容及目标(一)整治内容
按照宣传发动结合,完善管理措施与加大执法力度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相结合的方式,对XX县区社会生活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及工业生产噪声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二)整治目标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以下,道路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到以下,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到70%以上
二、整治范围及时限(一)整治范围
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园管委会、鞋业园区管委会
(二)整治时限
整治工作2012年3月1日开始,12月31日结束
共分三个阶段进行:1
调查摸底阶段(2012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园管委会、鞋业园区管委会对本辖区内的现有噪声源进行摸底调查和统计,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本地噪声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确定本辖区噪声污染限期整治单位
整治实施阶段(2012年4月1日至10月31日)
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园管委会、鞋业园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根据工作安排和任务分工,有组织、有步骤地实施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并做到整治一处、验收一处、达标一处,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考核验收阶段(201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
各街道办事处、科技园管委会、鞋业园区管委会及区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原则,对噪声污染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验收,并将整治验收档案移交相关管理部门存档
同时,要第1页共3页认真作好工作总结及整治情况统计
三、整治任务及分工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城市噪声综合整治工作由区环保局统一组织协调,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发改局、公安分局、区城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