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动物疫病防治方案为全面落实2012年度全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流行,根据省、市2012年度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和免疫任务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2012年度区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农业部和省、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精神,紧紧围绕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狂犬病等防控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动物防疫24字方针,狠抓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检疫监管等工作环节,科学防治,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确保畜产品供应、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成绩
二、总体目标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等实施强制免疫
群体免疫密度规模场常年维持在100%以上,散养户维持在95%以上,狂犬病免疫密度在85%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在免疫的同时,建立动物免疫档案,对猪、牛、羊加挂免疫标识,并上传免疫信息,养殖环节耳标佩戴率要求在95%以上,进入流通环节的生猪耳标佩戴率要求达到100%,防疫信息上传率达95%以上
三、工作要求1、落实防疫职责,确保保障到位
各地要充分认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地方各级政府对防疫工作总负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组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动物防疫队伍,落实具体免疫操作人员,全面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制定完善强制免疫“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强制免疫所需的疫苗、器材、监测、“购买服务”等的物资经费和工作经费,第1页共6页保证免疫密度
各有关部门要依法配合做好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实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