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渔业局农资打假治理方案根据农业部关于《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市海洋与渔业局《年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具体职责与农资打假重点产品(水产苗种),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厉打击水产苗种生产阶段违法使用违禁药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加大水产苗种生产的执法监管,推动水产苗种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我区水产苗种质量
二、工作目标(一)对水产苗种(含自繁自用水产苗种企业)专项执法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二)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在水产苗种繁殖、培育生产环节的使用得到禁止
(三)水产苗种生产单位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真实完整,监管率达到100%
(四)对水产苗种阳性样品生产单位执法查处率达到100%
三、工作重点(一)重点产品海参、对虾、梭子蟹、贝类苗种
(二)重点单位海参、对虾、梭子蟹、贝类苗种生产单位
(三)重点区域海参、对虾、梭子蟹、贝类重点苗种生产区域
(四)检查重点1、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
主要包括从事水产苗种生产的单位和个人是否持有效的水产苗种许可证,是否按照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规定的种类、范围进行水产苗种生产
2、苗种生产渔药使用情况
⑴苗种繁育生产过程中是否储存或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第1页共3页的渔药或有毒有害化学物质,重点是硝基呋喃、孔雀石绿、氯霉素等
⑵苗种生产单位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实施情况
⑶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一)3月初,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水产苗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3月至4月、9月至11月组织执法人员对苗种生产企业开展春季和秋季农资打假专项治理执法检查
(三)6月下旬和12上旬,组织对年农资打假暨水产苗种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春季和秋季的书面总结
五、工作要求(一)制定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