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土地矿产执法实施方案为做好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任务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我市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和XX县区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组织核查2011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依法依规严肃整改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区(市)的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行为处分办法》对违法用地严重区(市)的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二、工作分工市政府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区(市)、高XX县区的自查和整改查处,组织开展督查、验收、约谈和问责等工作,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报送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牵头开展具体工作。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市)政府、高XX县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包括核查监测图斑,审查新增建设用地、矿产勘查开采的合法性,依法组织查处卫片执法检查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用地和矿产勘查开采问题;并及时准确填写上报相关数据、资料。三、工作依据以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以下分别简称《通知》、《规范》)为工作依据。要严格按照《通知》、《规范》规定的工作流程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督查、验收和统计汇总等工作。采用新第1页共4页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信息系统》填报相关统计表格。四、工作安排(一)自查整改阶段(5月15日—5月31日)。5月31日前,各区(市)、高XX县区完成自查工作,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问题进行整改查处,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表格样式见《规范》)和相关数据报市国土资源局。(二)督查整改阶段(6月1日—6月25日)。6月15日前,市里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区(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6月20日前,各区(市)按照督查意见进一步整改,并将根据市督查意见核准后的《实际占用的新增建设用地统计汇总表》、《违法用地分类统计汇总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分类统计汇总表》报市国土资源局。6月25日前,市国土资源局汇总各区(市)上报自查工作情况及相关数据。(三)约谈、通报阶段(6月26日—6月30日)。市国土资源局根据全市卫片执法检查的情况,综合考虑土地违法严重程度和变动趋势等因素进行排序。根据检查排序情况,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确定拟约谈的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建议名单报市政府。市监察局、市国土资源局共同督促各区(市)开展整改查处工作,并通报检查情况。(四)总结验收阶段(7月1日—7月10日)。各区(市)要完成整改查处工作,并将工作总结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统计汇总表》报市国土资源局。在区(市)完成整改查处工作的基础上,市联合督查组适时对各区(市)进行验收。凡没有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组织整改工作不力的区(市)不予通过验收。五、工作要求第2页共4页(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做到主要负责人亲自抓,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执法合力。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市)政府也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推动此项工作顺利进行。(二)明确政策界限。2012年6月30日前,违法用地已经组织整改查处,依法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