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户救助制度方案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与农村低保制度相协调、相衔接的原则;(二)坚持救助水平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三)坚持实行专项救助的原则;(四)坚持审批程序和日常管理按照农村低保相关规定实施的原则
二、救助对象农村低保边缘户是指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农村低保对象在享受了低保和其他专项救助后,所达到的当地农村低保对象实际受益水平平均值的农村困难家庭
实际受益水平是指在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农村低保对象享受医疗、住房、子女就学、应急(临时)救助等专项救助后所达到的水平
农村低保边缘户按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上浮20%确定
当农村低保标准和各专项救助标准调整时,要相应调整农村低保边缘户的界定范围
农村低保边缘户待遇的申请、审批及管理,与农村低保对象相同
依据家庭收入的变化情况,低保户与低保边缘户转换,应按规定的程序从简办理
农村低保边缘户实行动态管理,但不实行救助渐退制度
农村低保边缘户应按《关于印发*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朝政发〔2005〕16号)的规定,承担与农村低保对象相同的义务
三、救助内容和标准(一)医疗救助
将农村低保边缘户纳入农村医疗救助体系,救助标准为农村低保户的60%
(二)住房救助
将农村低保边缘户纳入农村贫困户建房范围,按农村低保户建房补助标准的60%给予救助
(三)就学救助
按农村低保户就学救助渠道对农村低保边缘户实施就学救助,救助标准为农村低保户的50%
“福彩助学”标准也为农村低保户的50%
(四)应急救助
对农村低保边缘户的临时性应急救助与第1页共3页农村低保户相同
四、救助资金农村低保边缘户各类专项救助资金的来源及监管与农村低保同类救助项目的救助资金渠道相同
(一)医疗救助资金
每人每年按即时标准筹集,市县按2:8,市区按5:5比例承担
资金纳入农村医疗救助资金专账统一管理
(二)住房救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