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经信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市综治委《关于建立综治委成员单位联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韶综治委"2010"12号)的通知要求,我局挂钩联系XX县区坪石镇
为充分发挥我局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现制定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和意义;加强对基层综治工作的调研、指导和监督,建立“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打造平安坪石
二、组织机构成立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系点专责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德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纪检组长黄镇伟担任,局属各科室(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日常工作由人事监察科负责,裴惠珍担任联络员,做好与市综治委和联系点的沟通交流及日常具体工作
三、工作任务(一)及时了解联系点的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情况,掌握工作动态,会同当地开展综治工作调研,帮助联系点做好社会治安状况评估,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深入了解和掌握联系点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基层工作进展情况
加强与联系点的沟通和联系,帮助、协调解决联系点综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具体问题
(三)指导联系点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和社会治安问题排查、原因查找、整改整治工作;抓好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站)建设;指导、帮助当地开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四)总结联系点工作中的新经验和好做法,推动工作创第1页共13页新
向市综治委汇报联系点综治工作开展情况
(五)对联系点发生重大治安或影响社会稳定问题,帮助查找原因,指导和督促整改
四、工作措施(一)与联系点加强交流,共同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预警机制、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二)针对联系点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安全事故、暴力犯罪等群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