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一、要求和目标开展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和目标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依照《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系统实际,统一部署,突出重点,综合治理,标本兼治
一方面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另一方面使教育工作者普遍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自律意识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二是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建立预防和抵制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三是涉及商业贿赂问题和案件明显减少
二、指导原则1、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
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
2、协调安排,稳步有序推进
要通盘考虑,精心组织,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3、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
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保持正常生产经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治理重点这次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点是: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问题;抓好在经营管理活动中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第1页共5页受贿的行为
主要是:1、各教育行政机关领导、工作人员、校长及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