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实施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房现状普查工作的通知》(府厅字号)要求,为全面掌握我县大规划区内现有农房的总量、分布、结构、权属及使用情况,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加快推进我县新型城镇化进程,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为法律依据,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市大规划区内村镇农房现状普查工作的通知》为指导,通过乡、村、组三级联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规划区域内村镇农房现状普查工作,充分了解全县农民群众实际住房状况和需求,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建房权益,坚决打击小部分人私自乱搭乱建、破坏乡镇规划、严重影响重点工程建设套取征地拆迁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普查范围和内容1、对全县在大规划区域内原已建成的农村村(居)民居住房屋(有顶盖、门窗、结构牢固、可独立使用,且层高在2
20m以上,利用宅基地或其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建造的供村民居住的永久性建筑)进行普查
2、对全县在年2月4日以来的大规划区域内农村违法违规建房进行调查、核准、登记
3、普查按栋或套、间为基本单元进行
一是自然状况
包括房屋地址、结构、层数(次)、建成年份、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等
二是归属状况
包括房屋所有人、宅基地使用人及其家庭成员状况等
三是手续办理
包括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证明、房屋准建手续或证明等
四是使用情况
包括是否自用或出租等
三、工作步骤1、宣传发动阶段(6月20日至6月25日)
有关部门和乡(镇)、村要通过各种形式和多种途径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此次农村普查工作的意义,让农民群众充分了解农房普查第1页共3页的内容,使广大农民群众和各级组织能够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此次农房普查工作
2、调查摸底阶段(6月26日至7月8日)
县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要下派工作组包村、包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