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整顿和规范有形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区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学校办学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但由于种种原因,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招投标管理机制不健全,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区中小学校实际,现就整顿和规范教育系统有形建设市场提出以下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通过整顿和规范有形建设市场,使工程建设、管理各方主体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规避招标和在招标活动中弄虚作假以及围标、串标等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违法设置建设市场障碍的问题得到基本解决,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行为规范的有形建设市场
二、工作步骤本次整顿和规范有形建设市场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
8月25日前为自查自纠时间
各学校、各单位要对2*年以来的每一项基建维修工程进行自查
一方面,要重点自查项目报建、工程招投标、工程管理、验收等相关环节上是否存在问题,应有程序是否完备
另一方面,要自查相关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
发现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凡在2009年8月25日前将违法违纪的非法所得按规定上缴区510账户或退还的,将从轻或免予处分
(二)组织抽查阶段
8月26日至9月25日为抽查时间
区监察局牵头,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招投标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学校、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按工程项目抽查率不低于30%的要求,对照专项整治的内容实地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的市场行为和现场行为
(三)联合检查阶段
9月26日至10月底由联合检查组对各学校、各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分片检查,并将查处情况在全区通报
三、狠抓关键环节所有项目的确立、报批、建设、验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第1页共4页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除此之外,重点要规范以下程序和环节
(一)项目确立
今后,教育系统基建维修项目计划必须在上年末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要求,由区政府分管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