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永二小招生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2016年招生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XX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2016年XX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2016年兴永第二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一、招生原则:(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本校按规定接受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进行书面考试或其它变相考试的办法录取新生,无正当理由不拒收应当在本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本校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本施教区的范围和招生日程安排;公示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名单;公布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增加招收新生工作的透明度,保证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
二、组织机构本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项公伟副组长:王雪平、范长江成员:班子成员三、招生计划数与招生对象经XX县区教育局批准,本校2016年计划招生5个班,共200人
招生对象为2009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201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09年9月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同意缓入学的证明
(施教区对象)户籍在乐一村、乐二村、永乐村、永民村、大塘村、小塘村、五溪村、下兴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第1页共4页1
户籍在兴永街道其它村的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在本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父母在本施教区内有房产权证的适龄儿童;父母在本施教区内办企业的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居住在本施教区内符合以下六个条件的XX县区新居民子女:1
在户籍所在地无监护条件(需户籍所在地政府开具学生无监护条件证明)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XX县区持有e居卡取得居住证,并且连续居住登记一年以上的
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XX县区依法缴纳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