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死猪非法交易整治活动方案一、整治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出售、运输、储存、销售和加工病害猪肉的各个环节,进一步遏制私屠滥宰违法现象的发生,维护肉品市场正常秩序,确保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范围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严厉打击出售病死猪、病害猪肉违法行为
严把市场准入关,使进入市场、超市、饭店的肉品均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严肃查处出售、转让、冒用或者使用伪造肉品检验证、章和许可证的行为;严格监督生猪屠宰厂的入场验收、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运输和无害化处理等情况;重点是城乡结合部私宰户和肉食品加工企业,要加大查处的密度和力度,确保此次活动取得实效
三、部门分工和牵头部门打击私屠滥宰,对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入场验收、屠宰操作、肉品运输、无害化处理、各项制度的建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项工作由商务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4月1日-4月3日);强化产地检疫,完善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加强对生猪养殖场的监督管理,防止出售病死猪的违法行为,此项工作由牧业管理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4月3日-4月5日);监督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和肉品加工企业的进货索证索票和台账制度,确保所使用的猪肉均来自定点屠宰厂,严防私宰肉、病害肉等不合格肉品进入餐饮和加工环节,此项工作由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4月6日-4月8日);加强对猪肉流通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猪肉销售摊点尤其是集贸市场、社区超市的检查力度,监督其进货索证索票和建立台账制度,确保市场上所销售的猪肉均经过检疫检验合格,并且具有检疫章证和检验章证,此项工作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牵头,其他部门配合(4月9日-4月11日);严厉查处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暴力抗法的,要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项工作由公安局负责第1页共2页(具体时间随其他牵头部门)
四、活动时间(一)2月20日-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