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展“两评查”活动实施方案各庭、室、科、队、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强化庭审功能,提高法官的驾驭庭审能力和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升司法公信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员岗位大培训中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通知》精神,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
现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是全员岗位大培训活动的重要项目,是提升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重要抓手
开展两评查活动要从执法办案实际需要出发,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践,找差距、补短板、练真功、求实效,进一步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进一步提高干警审判业务能力,为提升司法公信、维护司法权威奠定能力素质基础和工作质量基础
二、两评查活动内容(一)时间安排
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从2012年4月开始至2012年10月结束,为期6个月
(二)人员范围
参加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的人员是本院各业务庭及基层法庭的法官
(三)评查方法
各业务庭要围绕提高庭审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采取庭审观摩评议、裁判文书讲评、优秀文书展评、文书制作经验交流等形式,积极开展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评查活动,不断提高庭审水平和裁判文书质量
(四)方法步骤:1、参与庭审观摩的案件及开庭时间由参加庭审观摩的审判人员在院内统一安排的时间段内自行确定,但须提前四日前报两评查活动办公室
2、庭审观摩时间确定后,两评查活动办公室应当在开庭前三日内通知有关人员旁听庭审
3、庭审观摩的案件及时间确定后,根据案件情况,分别邀第1页共3页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案件庭审情况
4、每次庭审观摩结束后,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应及时对合议庭、书记员和值庭法警的庭审表现进行现场点评,以便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5、两评查活动领导小组依据庭审观摩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