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低保复核普查行动实施方案依据2012年省、市、县民政工作大会精神和《省民政厅省财务厅关于切实增强民政社会救助监察工作的通知》(民政发[2012]11号)要求,为进一步标准社会救助工作,结合我镇实践,决定从2012年3月开端,在全镇发展低保专项清算监察暨低保复核普查行动
为保证专项清算监察暨低保复核普查行动获得分明成效,制订本施行方案
一、指导思想低保专项清算监察暨低保复核普查行动,是落实中心、省委“保增进、保民生、保不变”的主要行动,是增强党风廉政建设、政流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发展城乡低保专项清算监察暨低保复核普查行动,果断清查改正违背低保政策、扩展低保范围、以及“情面保、关系保”等社会救助工作中损害群众亲身好处的违规违纪行为,进一步增强政策观念,完善工作顺序,增强标准治理,严格责任追查,是切实维护和保证坚苦群众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不变的主要保证办法
二、监察内容此次低保专项清算监察暨低保复核普查行动,首要是清算社会救助政策执行状况,对重点问题进行整改
详细内容有:(一)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状况
重点检查能否存在自行扩展社会救助范围状况;能否存在单位和个人违规干预社会救助工作状况;能否存在社会救助政策与行政治理工作挂钩的景象
(二)救助对象审核审批状况
重点检查能否根据现行社会救助政策,实时将符合前提的坚苦对象纳入救助范围,实时作废已不符合前提的救助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改正“情面保、关系保”的状况;能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顺序,特别是镇入户查询、村(居)民主评断和救助对象在镇固定公示栏、村(居)务公开栏公示的状况
三、办法步骤此次低保专项清算监察暨低保复核普查行动从3月开端,5月底前完毕,各村(居)委会要依照本施行方案的总体要求,第1页共3页分阶段、分步骤狠抓落实
(一)宣传发起(3月19日—3月26日)
镇成立工作专班,各村(居)委会成立复核普查小组,召开专题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