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指导思想,以防止和遏制火灾隐患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和督查力度,对火灾隐患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造册,为建设“平安如东”,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经局长室研究决定,成立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由党组书记、局长沈卫华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分局分局长组成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监管科,负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协调各方关系,督查指导落实,汇总台帐资料等
三、综合治理范围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的洗浴房、洗脚房、美容美发场所
四、治理重点1、证照是否齐全,证照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范围经营或无照经营
2、经营场所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治理时间和工作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至5月15日)
各分局要根据文件精神制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会议进行专项部署,明确责任,责任到人
(二)排查整治阶段(5月16日至10月15日)
各分局对属于检查范围内的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并以分局为单位建立检查台帐,如实登记检查情况,检查统计表于9月30日前上报监管科徐建军邮箱
各分局对检查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要依法进行处置,属于工商职能范围的要及时立案第1页共2页查处,属于其他部门查处的要及时抄告相关单位和属地镇(区)人民政府
(三)联合执法阶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各分局对排查整治阶段拒不整改的,在10月16日前将名单汇总上报给属地镇(区)人民政府XX县区局监管科,以便由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