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杭州市下沙第二小学教职工考勤制度一、请假有关程序1、学校校长办公室(简称校办)为教职工考勤考岗部门
所有的请假条批准后,全部到校办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到期返校应向校办销假
校办受到核准后的请假条,按照相应的程序,协调有关科室安排好工作
2、没有特别重要的事情,一般不予批准事假,但确因有事需请假的同志,事先应按规定格式写好请假条
5~2天事假的,经行政副校长批准后方有效;需请3天以上事假的,须经校长批准后方有效;请假7天以上的,教导处要安排代课教师
3、请假者自领导批准之后方可离校(特殊情况除外),并应按时返校,到期返校应向学校校长办公室销假,无特殊情况不得过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
4、一个月内,可请一天(或两个半天)带薪假
带薪假按照请假程序审批,无事不批带薪假
带薪假需安排好自己的工作,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5、请假者须本人亲自向学校请假,不得让别人代为请假,否则不予批准
6、因病请假一律凭医生证明(病历)或病假证明(盖有公章),否则作事假处理,需到市内医院治疗的,凭当天病历作半天病假处理
急病来不及请假的,一定要及时电话通知
严禁先斩后奏,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
7、法定假(婚假、丧假、产假)按有关文件执行,但也要写请假条,经学校批准方可
婚假允许调休,如果提前上班,不调休,学校给予一定的奖励
8、参加进修考试应凭准考证及考试安排表向学校请假9、病事假的课程由教导处安排
教研活动、学历进修、参加考试等请假的课程自行安排
二、出勤规定10、婚假:教职工达到法定年龄结婚,给假7天;如属晚婚(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给假15天
待遇:一切照发
11、产假: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凭证明给假90天,其中产前要求安排适当天数休息的,休息天数计算在90天产假之内,难产外加15天;已婚女员工妊娠期内流产,一次给假7--30天;员工之配偶分娩,给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