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数据普查及地理数据建库技术规范1.技术标准依据(1)CJJ8—99《城市测量规范》(简称《规范》)(2)CJJ73-97《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简称《规程》)(3)GB/T7929-1995《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简称《图式》)(4)GB/T18316—2001《数字测绘产品检查验收规定和质量规定》(5)GB/T2260—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6)CJ/T214-2007《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7)CJ/T215-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地理编码》(8)CJ/T213-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单元网格划分与编码规则》(9)CH/Z1002-2009《可量测实景影像》2.地理数据普查建库与实景三维影像采集项目需求说明/技术要求数量单位地理数据普查与建库主要为部件普查、地理编码普查、部件数据处理与建库、部件图册编制、部件手册编制。共计30k㎡的主要建成区以及扩展部分。约30+扩展部分(扩展部分面积以实际普查面积为准)k㎡城市可量测实景影像采集采用移动测量系统快速采集可量测实景影像数据,数据成果符合国家测绘局颁发的数据标准《可量测实景影像》(CH/Z1002-2009)。在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主界面上每个采集点的数据可显示为道路前方超宽幅影像,分辨率不低于200万像素,能清晰识别沿街部件,并能完成对目标的几何尺寸进行测量,道路左侧和右侧影像亦可在需要时显示。同时提供目标街区专题影像图数据、360度单点全景影像数据和门前三包专题影像数30k㎡据。利用可视仿真技术为业务平台的地图管理子系统构建核心区域的三维城市可量测实景影像建库;无缝兼容二维显示模式,可实现对全图虚拟场景的漫游;并实现对已编码和入库的地表和空间部件,在该地图上以清晰直观的图标进行可缩放展示;支持多图层选择、叠加。3.坐标系统及测量基准平面坐标系:采用1980西安坐标系,中央子午线为120°,高斯—克吕格投影,3度分带。高程系统: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4.万米单元网格及责任网格划分原则单元网格是城市市政监管信息化所定义的基本管理单位.在基本地形图上,根据实际城市监管工作需要,划分的边界应清晰,并呈多边形的闭合图形.单元网格作用在于:作为城市监管的基本单位,将城管部件和事件划分在固定的区域内,便于管理;责任网格的基本组成部分(责任网格是由一个或多个单元网格组成的)是对街道、社区及城市监督员的责任鉴定的最小单位.其划分原则是:(1)法定基础原则:单元网格的划分应基于法定的地形测量数据进行。(2)属地管理原则:单元网格的最大边界为社区的边界,不应跨越社区分割.(3)地理分布原则:按照城市中的街巷、院落、公共绿地、广场、桥梁、空地、河流、湖泊等地理自然布局进行划分.(4)现状管理原则:单位自主管理的独立院落超过10km2,不应拆分,以单位独立院落为单位进行划分.(5)方便管理原则:按照院落出行习惯,考虑步行或骑车方式能方便到达.(6)管理对象原则:兼顾建筑物、市政管理对象的完整性,网格的边界不应穿越建筑物、市政管理对象,并使各单元网格内的市政管理对象的数量大致相等.(7)无缝拼接原则:任意一个下级区域(如社区对于街道)必须完全包含于上级区域内;与其他区县相邻的街道办事处边界必须和区县边界吻合;下级区域与所属上级区域如有接边,必须保证接边正确;同级区域必须正确接边,不能互相叠压或出现空隙;单位网格之间的边界应无缝连接,不得重叠.5.城管部件普查需求部件普查的范围为建湖县建成区公共区域范围的室外地面公共空间的城市管理公共设施.根据文献的有关规定,结合建湖县实际,按照城市管理功能体系设定为7大类(分别为公用设施类、道路交通类、市容环境类、园林绿化类、房屋土地类、其它设施类及扩展部件)和88小类。部件普查要采集和录入部件的基本属性包括标识码、名称、主管部门、权属单位、养护单位、所在单元网格、位置描述、状态、现势性、初始时间、变更时间、源比例尺分母和数据来源等;部件的附加属性是根据行业特点和专业需要增加的属性项,如井盖部件的规格、材质等。地址普查的对象包括区域、地片与小区、街巷、门(楼)牌、标志物、兴趣点。地址普查主要获取调查对象的边界范围和地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