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督查指导方案为及时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推动工作,健全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指导机制,确保顺利完成2012年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特制定本督查方案
一、督查内容1、新农村建设村点村民理事会组建和开展工作情况
2、编制村庄建设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情况
3、省、市、县三级财政投入资金到位情况;农民自筹资金和农民投工投劳情况;社会各界帮扶情况;各级各类资金下拨、管理和使用情况
4、“一村一品”产业发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情况
5、村点“三清六改四普及”、“三绿一处理”完成情况,重点是改水、改厕、改路等完成情况
6、农村新社区建设和开展活动情况
二、督查方式1、领导督查指导
县级班子领导一年至少两次到所挂村点调查研究,督查指导,并采取现场办公形式当场解决村点实际问题
2、会议督促推动
通过流动现场会、工作调度会、分乡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督促推动
3、督查组督促落实
由县新村办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实行每季一督查
4、交叉督查交流
组织县直相关单位和乡镇到村点交叉督查,相互交流经验
5、常规性督促检查
县新村办人员按挂点分工,实行定点、定人、定责的经常性督促检查
6、重点专项督查
县新村办按建设项目和各阶段工作重点,开展专项督查
三、工作要求1、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深入细致,认真负责,全面了解掌握各地真实情况,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发现解决实际问题
督查结束后,要及时形成汇报材料,并向乡镇和有关单位反馈第1页共2页情况
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查摆原因,制订整改措施,认真整改提高
2、各乡镇和有关单位也要制订督查方案,抓好督查落实
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村点督促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3、县新村办要汇总督查情况,贯彻落实现场会、调度会会议精神,建立台帐,并印发督查通报,下发整改通知书,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
4、县电视台、《新农村建设简报》等新闻媒体要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