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实施方案一、目标要求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贫困村贫困人口为对象,以转移就业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依托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基地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按照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出得去、稳得住、收入好的要求,参加培训的贫困村劳动力,原则上都要达到所学专业合格结业,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属于国家就业准入范围的职业(工种),还应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属于特殊工种的,应取得特种工种安全操作证
二、培训对象培训对象的重点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贫困村和异地安置场的贫困农户,适当兼顾区定贫困县和面上县贫困村的贫困农户,且必须是纳入贫困村扶贫开发规划、年龄在18—40周岁,具有小学以上文化程度,思想素质较高,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转移就业愿望的劳动力
选择培训对象时,要按照力争使土地十分匮乏,并有能力、有意愿转移就业的贫困人口家庭至少有一名劳动力掌握一门就业(或创业)技能并实现转移就业的要求,重点安排首批“整村推进”贫困村的劳动力;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关照计生户、独女户、两女户
三、培训内容培训内容包括引导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引导性培训以增强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和生活观念为目的
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城市生活常识、安全生产知识、应职应聘技巧、就业岗位选择、基本权益保护等
职业技能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到非农业和城镇就业为目标,本着实用、实效为原则,选择培训职业(工种)
内容包括餐饮客房服务、家政服务、美容美发保健、服装加工、家用电器维修、电工电子、维修电工、电焊、摩托车维修、建筑技术等
四、培训工作的组织(一)培训基地及培训任务
根据自治区扶贫办《关于下第1页共4页达20*年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计划的通知》(桂开办发[20*]35号),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市第一中等职业学校、XX县区职业中学为贫困村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