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广州亚运会海珠体育中心志愿者激励保障制度一、目的通过激励和表彰,激发志愿者的服务热情,增强志愿者的荣誉感,使志愿者获得有价值、令人愉快的工作经历,促进志愿者的全面发展,从而确保2010广州亚运会海珠体育中心赛会志愿者队伍的稳定,为2010广州亚运会海珠体育中心赛事的成功举办提供充足、优质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2010广州亚运会海珠体育中心的所有赛会志愿者和后备志愿者(定义为:在亚组委赛会SIS系统和通过背景审查的亚运会赛会志愿者)
三、引用标准按照《印发的通知》(亚组委〔2010〕38号),结合2010广州亚运会海珠体育中心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政策制定该工作制度
四、激励制度1、物资激励1
1证书激励(1)向赛会志愿者发放志愿者手册,手册包括了志愿者需掌握的基本信息,并具有培训的记录功能
(2)向参加并完成亚组委志愿者部认可培训的志愿者,发放亚运会志愿者培训证书
(3)向正式注册的赛会志愿者发放亚运会赛会志愿者录用通知书
(4)向完成亚运会服务的赛会志愿者颁发亚运会志愿服务证书
2徽章激励(1)向所有赛会志愿者和后备志愿者发放由亚组委志愿者部统一设计制作的纪念章一枚
(2)根据“亚运志愿时”考勤管理系统记录的志愿者个人服务时数和积分等级以及团队推荐评优,向积分达到规定等级以及符合评优条件的赛会志愿者颁发相应的荣誉章(奖章或勋章)(具体评比细则参见附件《2010广州亚运会海珠体育中心赛会志愿者评优方案》)
3其他物资激励(1)向所有赛会志愿者和后备志愿者颁发由亚组委志愿者部统一设计制作的纪·念版志愿彩一条,并在亚运会服务期间统一佩戴
(2)向所有完成亚运会志愿服务的赛会志愿者分别颁发亚运会志愿者纪念册一套
(3)向所有完成亚运会志愿服务的赛会志愿者颁发亚运会志愿者纪念册一套
纪念册内有志愿彩、志愿礼标识物、荣誉章、日记本、志愿者音乐CD、录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