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塘镇一中防流控辍责任书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巩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高义务教育实施水平,维护广大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明确社会、学校、家庭应承担的义务教育责任,严格控制我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流失,辍学,学校签订以校长——分班领导和级长——班主任以及该班科任教师为体系的实施防流控辍保学责任书
内容如下:一、学校实行防流控辍责任制,制定控辍目标,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校长每学年都要与分管班领导(包括级长)、班主任与科任老师签订防流控辍目标责任书,初中阶段学校每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下
二、学校发现学生厌学情绪,校长、分班领导、级长、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要及时家访,同家长一起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不得歧视特困生家庭学生和进城务工子女,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避免学生因厌学而辍学
三、学校发现学生辍学,要及时进行家访,劝导学生复学,三日内还未能复学,班主任要填写“辍学报告单”向学校级长、分管领导、校长逐级汇报,及时采取措施使学生复学
对因未能及时报告或未及时家访等失职行为造成学生辍学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四、学校对学生超过五日未能到校的,根据粤教基[20XX]3号文的规定,先由班主任填写《XX省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情况报告表》,经教导处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学校校长签署意见后永久性存档
认真填写《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情况统计表》,保证数据准确上报区教育局
五、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全课程,开足课时
通过课程改革,改进教学管理
教师要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通过开展兴趣活动、开辟第二课堂等措施,帮助学习困难生、厌学生融入集体中,激发学习兴趣,使其安心学习
六、学校一律平衡分班,均衡配备科任教师,严禁分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或实验班与普通班)
严禁以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排座位,严禁强行或变相强行让学习困难生退学、第1页共6页转学或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