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生产经营整治实施方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港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促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为港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目标要求在港区企业中开展试点工作,逐步规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工作
通过该项工作的开展,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方法步骤(一)、成立专项行动小组(2012年4月)
积米崖港区管委根据《关于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立即成立了以港区工委副书记任主任的积米崖港区管委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试点工作
(二)、开展摸底调查阶段(2012年4月)
按照层级分明、分类清晰、填表准确的要求,港区对辖区内的全部生产企业进行摸底,录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摸底表》(见附件二)
(三)、企业自查自评阶段(2012年5—6月)
自评工作是级别评定工作的基础,是做好今后工作的关键
试点的生产企业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出评估,写出评估报告
按照《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和《评级办法》逐条逐项进行自评,填写《市行业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级别评定申请表》(见附件三)连同评估报告报港区专项行动小组
第1页共2页(四)、组织评级阶段(2012年7—8月)
市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评级的指导协调工作,积米崖港区管委专项行动小组负责初审,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复核确定
(五)、社会公布(2012年9月)
评级工作结束后,评级结果统一向社会公布